一、在长江引航中心的领导下,贯彻落实长江引航中心的各项方针目标,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站工作计划和
长远发展规划。
二、正确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涉外纪律,维护国家主权
和民族尊严。
三、组织实施交通部《船舶引航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章、法令,对外国籍船舶实行强制引航,对中国籍船
舶提供引航及技术咨询服务。
四、负责接受船舶(代理)的引航申请,办理有关引航手续,组织、调派引航员实施引领,按有关规定征
收引航规费。
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港航法规和引航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引航人员的安全
意识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船舶航行和港内移泊安全。
六、加强与口岸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积极听取港口、代理、船方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
分析引航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和提高引航服务质量。
七、负责组织本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八、加强对本站职工进行日常考核,并对职工转正、定级、晋升、奖惩向上级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本站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生产和办公设备的完好。
十、定期向长江引航中心汇报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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