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海事局危管防污科是对长江镇江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进行宏观和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危险货物运输和防治水域污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令、决定。 2.负责辖区内危险货物码头、设施装卸作业的审核、发证;辖区码头、装卸站点溢油应急计划的审批。 3.负责辖区内一般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的审批与监督。 4.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危管和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5.负责辖区到港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6.组织实施防止船舶和水上设施污染水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排污或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吨及以上、1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7.负责辖区内排污口设置和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 8.负责辖区内液货舱清洗队伍、污染物(船舶垃圾、船舶残废油、洗舱水等)接收作业单位和围油栏布设作业单位的审批、发证和年审。 9.负责辖区内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10.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