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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长江水上搜救中心成立以来对加强长江镇江辖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预控重大海难事故的发生、开展辖区水上搜救工作、保障中外籍船舶的财产和人命安全等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搜救中心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搜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辖区有关搜救工作的具体方法;
2、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辖区的船舶抗热带气旋、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及海难搜寻救助工作;
3、审定重大海难预防对策及救助应急方案;
4、组织海难搜救工作的宣传及平时操作、演练;
5、负责与相邻搜救中心工作交流与协作;
6、研究海难搜救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事项;
7、建议有关部门对参加搜助单位及人员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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