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搜救中心简介

镇江长江水上搜救中心于2000年6月30日正式成立。搜救中心由镇江市副市长担任总指挥,海事局局长、公安局局长、口岸办主任、交通局局长、港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镇江海事局局长兼任执行指挥。中心下设常设机构办公室,办公室挂靠镇江海事局,由镇江海事局业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心分设技术顾问组、现场搜救组、事故调查组和后勤保障组, 组成人员为航海、打涝、消防、 防污、通讯、医疗等方面专家及有关专业员。

  镇江长江水上搜救中心成立以来对加强长江镇江辖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预控重大海难事故的发生、开展辖区水上搜救工作、保障中外籍船舶的财产和人命安全等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搜救中心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搜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辖区有关搜救工作的具体方法;
  2、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辖区的船舶抗热带气旋、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及海难搜寻救助工作;
  3、审定重大海难预防对策及救助应急方案;
  4、组织海难搜救工作的宣传及平时操作、演练;
  5、负责与相邻搜救中心工作交流与协作;
  6、研究海难搜救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事项;
  7、建议有关部门对参加搜助单位及人员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