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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归类总规则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一章 活动物 第二章
肉及食用杂碎 第三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第四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第五章 其他动物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第七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第八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
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第九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第十章 谷物 第十一章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第十二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第十三章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十四章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十五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十六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第十七章 糖及糖食 第十八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 第十九章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第二十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第二十一章 杂项食品 第二十二章 饮料、酒及醋 第二十三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第二十四章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类
矿产品 第二十五章
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第二十六章 矿砂、矿渣及矿灰 第二十七章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二十八章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第二十九章
有机化学品 第三十章 药品 第三十一章 肥料 第三十二章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胶粘剂;墨水、油墨 第三十三章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第三十四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第三十五章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第三十六章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第三十七章
照相及电影用品 第三十八章 杂项化学产品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三十九章
塑料及其制品 第四十章
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四十一章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第四十二章 皮革制品;
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四十三章 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四十四章
木及木制品;木炭 第四十五章 软木及软木制品 第四十六章
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纸及纸板的废碎 品;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四十七章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纸及纸板的废碎品 第四十八章 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第四十九章
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五十章 蚕丝 第五十一章 羊毛、动物
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第五十二章 棉花 第五十三章 其他
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第五十四章 化学纤维长丝 第五十五章 化学纤维短纤 第五十六章
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 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第五十七章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第五十八章
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第五十九章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第六十章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第六十一章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第六十二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第六十三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第十二类 鞋、帽 、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六十四章
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第六十五章 帽类及其零件 第六十六章
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第六十七章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六十八章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第六十九章 陶瓷产品 第七十章 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七十一章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七十二章 钢铁 第七十三章 钢铁制品 第七十四章
铜及其制品 第七十五章 镍及其制品 第七十六章
铝及其制品 第七十七章(保留为税则将来所用) 第七十八章 铅及其制品 第七十九章
锌及其制品 第八十章 锡及其制品 第八十一章 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第八十二章
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 、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第八十三章 贱金属杂项制品
第十六类 机器、
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八十四章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第八十五章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八十六章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第八十七章
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第八十八章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第八十九章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九十章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 、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 零件、附件 第九十一章
钟表及其零件 第九十二章 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九十三章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第九十四章
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第九十五章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第九十六章 杂项制品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 品及古物 第九十七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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