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口岸电子政务会员章程

1、 会员
1.1 镇江口岸电子政务网实行会员制,会员事务由镇江市信息化推进中心负责。
1.2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承认《镇江口岸电子政务网会员章程》(以下简称《会员章程》) ,愿意诚信、公正实施会员行为的单位可以申请成为会员。
1.3 会员享有《会员章程》规定的权利,应当履行《会员章程》中规定的义务。
1.4 申请成为会员应进行会员注册。
2、 会员级别
2.1 目前实行单一的普通会员制。
3、 会员注册程序
3.1.1 填写《镇江市口岸电子政务网会员注册表》,加盖公章后返回镇江市信息化推进中心。
3.1.2 一次性缴纳一年的会员费。
3.1.3 镇江市信息化推进中心对上述文件和款项予以确认,为会员发放使用的USBKey及用户名和密码,会员资格生效。
4、 会员权利和义务
4.1 会员权利
4.1.1 会员凭USBKey及用户名和密码使用相关功能和信息服务。
4.1.2 会员凭USBKEY享受各项附加服务。
4.1.3 会员有权及时了解会员的各项权利及义务以及发生的任何变动。
4.1.4 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镇江市信息化推进中心进行反馈。
4.2 会员义务
4.2.1 会员对其持有的USBKey及用户名和密码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并承担因丢失USBKey及泄漏用户名和密码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4.2.2 会员对其持USBKey及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进行的操作承担责任。
5、 会员会费
5.1 会员费按年度缴纳,以人民币方式支付。
5.2 会员在接到镇江市信息化推进中心支付会员费或会员续期费通知10个工作日内未付款,会员资格将暂时失效。  
5.3 会员费标准:RMB2000元/年
6、 会籍起始、终止或届满
6.1 会员会籍期限为一年,从会员注册日起开始计算,会员会籍期限满一年后,需要重新进行会员注册。
7、 解释与更改及其他
7.1 镇江市信息化推进中心拥有对《会员章程》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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