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流程时限规定
                                                                 

三、 出入境货物鉴定
序号 品 名 外观/现场检验 实验室检测/ 检疫(天/批) 卫生除害(天/批) 1 危险品包装(除塑料桶罐) 1-2 9 2 一般性包装(除塑料桶罐) 1-2 9 3 水尺计重(装或卸毕后) 1-3 / 4 衡重(电子磅、装卸毕后) 1-5 / 5 容量计重(装卸毕后) 2-3 / 6 验舱(箱)(通过后) 2 / 7 矿产品水份含量(抽样后) / 2 8 液体化工品密度(抽样后) / 3 9 一般残损鉴定 7-15 10 重大残损鉴定索赔期满结束前10天完成

说明: 1、 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是指受理报检、计收费、检验检疫、卫生除 害处理和签发证单的全过程。时限是指受理报检至签发证单的总流 程的时间。 2、 表中"外观/现场检验检疫时限是指检验检疫部门收单后对货物的外 观进行检验检疫到出具检验检疫证单证稿的实际工作日;实验室检验 检疫/卫生处理时限是指抽样、分样、制样和实验室检测到出具检测 报告的实际工作日;实验室检验检疫时限,如送样到外地检验检疫, 其流程时限在原规定的时限内延长1-2天;签证时限是指检务部门收 到证稿后,进行证稿复核、证单缮制、校对和发证或检疫部门进行现 场检疫并现场出证的实际工作日。 3、 检验检疫签证流程时限应严格按入境检验检疫不误索赔、出境检验检 疫不误装运的法定原则执行。各分支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严于本流 程时限的规定,应优先执行。报检单位如有急证要求或特殊情况,在 不影响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应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其流程 时限可不受本表时限的限制。

关于本站
| 联系方式 | 隐私保护 | 版权说明 | USB匙驱动下载1 | USB匙驱动下载2
Copyright©2001-2003 镇江进出境检验检疫局 | 上海普莱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Fax:0511-4406933 电话:0511-531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