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流程时限规定
三、 出入境货物鉴定
序号 品 名 外观/现场检验 实验室检测/
检疫(天/批) 卫生除害(天/批)
1 危险品包装(除塑料桶罐) 1-2 9
2 一般性包装(除塑料桶罐) 1-2 9
3 水尺计重(装或卸毕后) 1-3 /
4 衡重(电子磅、装卸毕后) 1-5 /
5 容量计重(装卸毕后) 2-3 /
6 验舱(箱)(通过后) 2 /
7 矿产品水份含量(抽样后) / 2
8 液体化工品密度(抽样后) / 3
9 一般残损鉴定 7-15 10
重大残损鉴定索赔期满结束前10天完成
说明:
1、 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是指受理报检、计收费、检验检疫、卫生除
害处理和签发证单的全过程。时限是指受理报检至签发证单的总流
程的时间。
2、 表中"外观/现场检验检疫时限是指检验检疫部门收单后对货物的外
观进行检验检疫到出具检验检疫证单证稿的实际工作日;实验室检验
检疫/卫生处理时限是指抽样、分样、制样和实验室检测到出具检测
报告的实际工作日;实验室检验检疫时限,如送样到外地检验检疫,
其流程时限在原规定的时限内延长1-2天;签证时限是指检务部门收
到证稿后,进行证稿复核、证单缮制、校对和发证或检疫部门进行现
场检疫并现场出证的实际工作日。
3、 检验检疫签证流程时限应严格按入境检验检疫不误索赔、出境检验检
疫不误装运的法定原则执行。各分支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严于本流
程时限的规定,应优先执行。报检单位如有急证要求或特殊情况,在
不影响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应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其流程
时限可不受本表时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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