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边防检查站于198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站,
是江苏边防总队直接领导和指挥下的一支公安现役部队,执行“行政管理、情报调研、武装警卫和群众工作相结合”的边防工作方针,具有公安性、军事性、涉外性的特点,主要担负镇江至常州口岸100多公里沿江线13个执勤点的25个泊位(其中国家级码头泊位9个,地方货主码头泊位16个)和2个江心浮筒的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边防检查、监护任务,是维护国家主权、保卫国家领土完整和安全,打击偷渡、走私、贩枪、贩毒和涉外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建站以来,镇江边防检查站紧紧围绕全党和全国工作大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以外轮执勤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维护稳定为已任,自学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大力加强部队全面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口岸地区的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围绕经济建设大局,进一步强化边防管理工作,确保了口岸地区的社会和政治稳定。镇江边防检查站紧紧围绕市里提出的“富民强市、以港兴
市”的战略目标,不断强化边防管理职能,积极开展反偷渡、反走私斗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情报调研工作,落实各项口岸查控措施,严密口岸防范和查控工作,有效地防止了敌对分子、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法轮功”顽固分子和其他不法分子的闯关滋事和潜入潜出等涉边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近年来,镇江站先后破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8起,捣毁团伙2个,共抓获偷渡人员38人(其中外籍偷渡人同5人)、大小“蛇头”25人(其中外籍“蛇头”1名)。特别是2000年,镇江站相继侦破了“3.6”和“3.21”两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团伙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件。其中“3.21”案件,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主犯郑德龙被有期徒刑7年,韩国籍主犯张济洪被驱逐出境。“3.6”案件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7名“蛇头”受到了刑事处罚,其中主犯李秀泉被判无期徒刑。几年来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专项治理、治安巡逻、取缔港口“法轮功”练习点等工作,为维护镇江社会治安稳定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边防职能,为镇江市经济发展作出了新贡献。镇
江边防检查站始终坚持边防工作紧跟地方经济形势发展需要,深入开展“为人民服务,树公安边防新风”活动,大力加强边防检查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勤务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执勤设施,规范勤务管理,简化手续,提高通关速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快捷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还编印了镇江边检站警务公开手册,并在镇江市政府网上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仅2001年,就检查出入境(港)船舶1312艘次、员工16382人次,同比2000年分别增长50%和54.4%。
三是坚持战斗力标准,大力加强队部正规化建设,努力提高服务地方两个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镇江边防检查站坚持把加强部队全面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根本措施来抓。去年,在地方政府和口岸各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全站官兵艰苦创业、开源节流、自己动手
建设美好家园,使基层面貌在较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层官兵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创造了拴心留人的环境。同时,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官兵管理和训练,不断增加边防检查的科技含量,建站以来镇江站连续被镇江市委、市政府评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二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连续五年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