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业务科 办理条件: 1、离开本人服务船舶不随原船出境的中国籍船员。 2、首次从本港口登本人服务船舶随船出境的中国籍船员。 办理手续: 1、中国籍船员入境后,离开本人服务船舶不随原船出境的,船员持本人有效证件、船方换班申请到边
检站办理入境手续。 2、中国籍船员登其服务的航行国际航线中国籍船舶出境的,船员持本人有效海员证件、船舶所属公司
介绍信(公司调令)到边检站办理出境手续。 3、中国籍船员在本港登其服务外国籍及港澳台船舶的,船员持本人有效海员证件、船方准其登船的证
明、《海员出境证明》到边检站办理登船手续。 办理依据: 1、《<海员出境证明>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3、《出入境边防检查勤务规范》。 办理地点: 镇江边防检查站业务科值班室,电话:0511-85306388。 镇江边防检查站大港值班室,电话:0511-8531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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